毕业生户口迁出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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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可以通过集中迁移和个人迁移两种方式进行户口迁出手续。
1.集中迁移
集中迁移是由保卫处户籍科统一办理,是针对迁往京外的毕业生,会在毕业典礼前会将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发放给同学们。
毕业生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登记系统》填写迁移地址,由学院和就业中心审核后形成迁移名单,户籍科依据名单去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将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发到各学院,由学院老师发给学生,学生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意:《户口迁移证》不能一直保存在自己手中,需要有效期内到迁入地派出所去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
能申请集中迁移的毕业生要确保能够正常按期毕业,且落户地址要经本人与落户地所属派出所沟通,确保能够办理落户手续。
2.个人迁移
个人迁移是由同学们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没有集中办理迁移的同学,需要个人根据个人情况尽量在毕业当年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个人办理迁移有两种情况:户口迁至京内和户口迁往京外
户口迁至京内:
1)考入北京其它高校的毕业生,户口需迁至考入的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前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待开学后将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新学校办理落户。
2)解决北京正式户口的毕业生,需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个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然后按单位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京外:
毕业生可采取以下三种方法办理户口迁移。
1)通过跨省通办。这个办法是线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办理办法请咨询迁入地派出所,可线上完成户口迁移。
2)通过迁入地派出所先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有些单位可能通过当地城市的人才引进政策来解决落户或学生个人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京外其它城市,落户手续需落户地所属派出所先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再持《准予迁入证明》和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大钟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详情需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3)通过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跟迁入地派出所沟通后,确保由大钟寺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可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的情况下,学生可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明》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再持个人身份证到大钟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毕业生户籍暂留规定:毕业生毕业离校,应于毕业当年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应当迁出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未及时办理迁出手续,除办理就业和迁出事项外,原则上不得再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如有特殊情况,户口可在校暂存两年,超过两年仍未办理迁出手续,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公安机关会迁出其滞留的户口。
大钟寺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地点:联想桥西南角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10-82588372
保卫处户籍科
办公地点:保卫处一楼大厅,楼东门进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10-51688501